“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重点打造、覆盖全国高中以上学校和师生的最大规模双创大赛,其参赛成果已被教育部门列入多项考核指标,其重要性和引领性已非常明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比赛氛围,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大赛的各项要求,并能够积极参与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宣传部、团委、各院系、新闻中心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橱窗、简报、广播、新闻网页、QQ群等多渠道加强大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使比赛和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各院系和其他主办(承办)单位要主动向宣传部推送高质量新闻稿件。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成立专门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将大赛的要求充分宣传下达,同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广泛培育优质参赛项目,深入挖掘在校生,特别是毕业五年以内毕业生的优质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坚持探索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双创机制,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